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服务或者货物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合格的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供应商应为三级甲等医院。
获取招标文件期限:2016-10-11 15:38 至 2016-10-21 09:30
招标文件购买费:¥300.00元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请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及补遗等磋商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实质性要求内容,竞争性磋商文件购买费在各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时一并缴纳。
方式或事项:
(一)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及补遗等磋商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实质性要求内容,竞争性磋商文件购买费在各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时一并缴纳。
(二)按《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投标报名及保证金缴纳的通知》(渝财采购?2013?30号)文的规定,报名方式为磋商当天现场报名。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为:300元/份(售后不退),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若供应商为微型企业的,磋商时由磋商小组核实认定后,可在本项目采购结果公告后持竞争性磋商文件购买费发票原件至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手续(微型企业的认定标准详见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篇”)。
(四)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二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商文件售价为:300元/份(售后不退),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若供应商为微型企业的,磋商时由磋商小组核实认定后,可在本项目采购结果公告后持竞争性磋商文件购买费发票原件至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手续(微型企业的认定标准详见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篇”)。
(四)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二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投标开始时间: 2016-10-21 09:30
投标结束时间: 2016-10-21 10:00
投标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机电设备招投标?政府采购分中心开标厅(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栋,见当日一楼大厅指示牌)
开标时间: 2016-10-21 10:00
开标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机电设备招投标?政府采购分中心开标厅(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栋,见当日一楼大厅指示牌)
采购人:重庆海关
采购经办人:陈妍朵
采购人电话:023-67709452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龙山一路一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