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办公厅门卫服务采购(16C2507)采购公告

📅 发布时间:2016-10-19 11:27

市委办公厅门卫服务采购(16C2507)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16-10-19 11:27

一、招标项目编号:16C2507

二、项目名称:市委办公厅门卫服务采购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四、招标项目概况

详见招标文件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招标文件期限:2016-10-19 15:27 至 2016-10-25 09:30

招标文件购买费:¥300.00元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下载或到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领取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谈判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

方式或事项:


(一)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采购〔2015〕45号)规定,供应商应按要求进行注册,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qgp.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请于公告发布之日(2016年10月19日)起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下载或到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领取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谈判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谈判实质性要求内容。

(三)按《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投标报名及保证金缴纳的通知》(渝财采购?2013?30号)文的规定,报名方式为谈判当天现场报名。

(四)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为:300元/份(售后不退),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若供应商为微型企业且所提供的产品为微型企业生产的,谈判时由谈判小组核实认定后,可在本项目采购结果公告后持竞争性谈判文件购买费发票原件至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手续(微型企业的认定标准详见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二篇”)。

(五)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二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七、投标信息

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16-10-25 09:30

投标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2016-10-25 10:0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机电设备招投标?政府采购分中心开标厅(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栋,见当日一楼大厅指示牌)

八、开标信息

开标时间: 2016-10-25 10:00

开标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机电设备招投标?政府采购分中心开标厅(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栋,见当日一楼大厅指示牌)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

采购经办人:冉顺华

采购人电话:023-63897107

采购人地址:渝中区中山四路36号

代理机构: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经办人:王迪

代理机构电话:023-67703509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江北五里店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B幢503室

十、附件

市委办公厅门卫服务采购(终审稿).doc

免责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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