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包一:投标人须具备信息产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及以上资质,或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颁发的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包二:
1、投标人须具备Oracle公司2016年度OPN证书,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鲜章。
2、投标人如为外地企业,须在重庆市内设有分支机构或者售后服务中心,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鲜章。
获取招标文件期限:2016-10-19 17:00 至 2016-11-02 10:00
招标文件购买费:¥300.00元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下载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谈判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谈判实质性要求内容。
方式或事项:
(一)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于公告发布之日(2016年10月19日)起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及补遗等磋商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实质性要求内容,竞争性磋商文件购买费在各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时一并缴纳。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2016年10月19日)起五个工作日。
(三)按《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投标报名及保证金缴纳的通知》(渝财采购?2013?30号)文的规定,报名方式为磋商当天现场报名。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为: 300元/分包(售后不退),各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时在磋商地点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若供应商为微型企业且所投标产品为微型企业生产的,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核实认定后,可在本项目采购结果公告后持竞争性磋商文件购买费收据原件至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手续(微型企业的认定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供应商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
(五)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三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3、缴纳了竞争性磋商文件购买费。
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16-11-02 09:30
投标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2016-11-02 10:0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机电设备招投标?政府采购分中心开标厅(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栋,见当日一楼大厅指示牌)
开标时间: 2016-11-02 10:00
开标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机电设备招投标?政府采购分中心开标厅(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栋,见当日一楼大厅指示牌)
采购人: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采购经办人:裴老师
采购人电话:023-60355967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人和街36号
代理机构:北京国储思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代理机构经办人:杨女士
代理机构电话:023-63668836
代理机构传真:023-63668836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两路口新干线大厦A座1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