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以下简称供应商。合格的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号为必须提供的,非医疗器械只须提供1、3、4项)
*1、生产及经营企业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营业执照》副本;
*2、《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副本;
*3、生产及经营企业的《税务登记证》副本;
*4、生产企业委托代理经销授权书;经营企业的法人授权书,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5、生产或经营企业的《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医疗器械产品认证证书》(CMD认证证书);
*6、《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副本;
7、《中国强制性产品论证证书》(简称CCC认证);
*8、《医疗器械注册证》、《制造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
9、法定医疗器械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批准的产品注册检验报告;
获取招标文件期限:2016-10-18 09:30 至 2016-10-24 16:30
招标文件购买费:¥800.00元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重庆市南岸区卫计委采购组(重庆市南岸区茶园新政府行政办公B区1号楼1608室)
方式或事项:
(一)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于公告发布之日2016年10月18日(星期二)北京时间9:30分起至2016年10月24日(星期一 )16:30分截止时间之前,在重庆市南岸区卫计委采购组(重庆市南岸区茶园新政府行政办公B区1号楼1608室)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如已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实质性要求内容。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为:800元/份(售后不退)。
(三)提交资质审查时间:2016年10月27日(星期四)北京时间9:00-9:30分截止(提供资料详见“第一篇 竞争性磋商邀请书”中“三、供应商资格”、“六、其它有关规定”和“第六篇 磋商文件格式要求”中“四、资格条件及其他”的要求),在重庆市南岸区卫计委采购组(重庆市南岸区茶园新政府行政办公B区1号楼1608室)审查。
(四)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三种要件,其磋商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磋商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3、缴纳了磋商文件购买费和保证金。
(五)磋商地点:重庆市南岸区卫计委采购组(重庆市南岸区茶园新政府行政办公B区1号楼16楼一会议室)
(六)提交磋商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10月28日(星期五)北京时间9:30分,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磋商文件将被拒绝,并将原封退回。
(七)磋商开始时间:2016年10月28日(星期五)北京时间9:30分
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16-10-28 09:00
投标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2016-10-28 09:3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南岸区卫计委采购组(重庆市南岸区茶园新政府行政办公B区1号楼1608室)
开标时间: 2016-10-28 09:30
开标地点:重庆市南岸区卫计委采购组(重庆市南岸区茶园新政府行政办公B区1号楼1608室)
采购人:区卫生局
采购经办人:黄斌
采购人电话:02362988123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南城大道1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