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公安局江北区分局所需微电影制作项目(第四次)(16C0202)采购公告

📅 发布时间:2016-10-17 11:14

重庆市公安局江北区分局所需微电影制作项目(第四次)(16C0202)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16-10-17 11:14

一、招标项目编号:16C0202

二、项目名称:重庆市公安局江北区分局所需微电影制作项目(第四次)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四、招标项目概况

详见招标文件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谈判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以下简称供应商。合格的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一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府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转借无效)。

六、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招标文件期限:2016-10-17 11:30 至 2016-10-20 09:30

招标文件购买费:¥0.00元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网上直接下载

方式或事项:

(一)凡有意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请于公告发布之日(2016年1017日)起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和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谈判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谈判实质性要求内容。

(二)按《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投标报名及保证金缴纳的通知》(渝财采购?2013?30号)文的规定,报名方式为谈判当天现场报名。

(三)供应商须满足以下四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缴纳了投标保证金;

2、按时递交了密封符合要求的竞标文件;

3、按时报名签到;

4、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的

七、投标信息

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16-10-20 14:00

投标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2016-10-20 14:3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接标台(重庆市江北区金港新区17号会议中心一楼)

八、开标信息

开标时间: 2016-10-20 14:30

开标地点:重庆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江北区金港新区17号会议中心一楼)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江北区公安分局

采购经办人:蒋树清

采购人电话:023-63754200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公安局江北区分局

代理机构:重庆市江北区交易中心

代理机构经办人:张韵

代理机构电话:023-67561407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江北区金港新区17号会议中心一楼)

十、附件

JBZFCG-JZ-2016-057(第四次).doc
附件(第四次).xlsx

免责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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