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分包1:营养包
1、投标人应具有现行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且副本(或副页)中载明辅食营养补充品(或辅食营养素补充食品或辅食营养包)生产明细(提供复印件)。
2、投标人应具备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HACCP认证证书(提供复印件);
3、投标人应具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复印件);
4、投标人需提供在开标截止日前一年内在同类营养包项目供货过程中没有因食品安全问题导致产品一级召回或二级召回的承诺函原件(格式自定)。
分包2:空调
1、供应商需具备所投产品(1.5p空调和2p空调)制造商认可的经销资格(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
2、供应商需具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GB/T 50430-2007认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供应商需具有GB/T28001(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获取招标文件期限:2016-10-14 17:29 至 2016-11-04 09:30
招标文件购买费:¥300.00元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下载或到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领取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谈判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或者重庆市江北五里店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B幢503室领取。
方式或事项:
(一)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二)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在投标(开标)地点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若投标人为微型企业且所投标产品为微型企业生产的,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核实认定后,可在本项目采购结果公告后持招标文件购买费发票原件至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手续(微型企业的认定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
(三)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两种要件,其投标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投标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16-11-04 09:30
投标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2016-11-04 10:0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机电设备招投标?政府采购分中心开标厅(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栋,见当日一楼大厅指示牌)
开标时间: 2016-11-04 10:00
开标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机电设备招投标?政府采购分中心开标厅(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栋,见当日一楼大厅指示牌)
采购人: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采购经办人:李雪梅
采购人电话:023-67705041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旗龙路6号
代理机构: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经办人:罗成
代理机构电话:023-67707169
代理机构传真:023-67707519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江北五里店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B幢503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