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投标人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1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1.2投标人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以投标人所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
1.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投标人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2.1投标人上一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表)复印件;
2.2本年度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表)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投标人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书面声明或相关证明材料(如果有这种情况,请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具体证明材料名称)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投标人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4.1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注:投标人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税务登记证以投标人所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
4.2提供上一年度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本年度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社保局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投标人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提供诚信声明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障金证明材料;(近一年内任意3个月即可)
获取招标文件期限:2016-10-14 11:00 至 2016-10-21 11:00
招标文件购买费:¥600.00元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在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招标办网站(http://fo.cqcet.edu.cn/zbb.htm)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qgp.gov.cn)上下载。
方式或事项:
(一)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到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招标办网站(http://fo.cqcet.edu.cn/zbb.htm)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二)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在投标(开标)地点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若投标人为微型企业且所投标产品为微型企业生产的,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核实认定后,可在本项目采购结果公告后持招标文件购买费发票原件至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手续(微型企业的认定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
(三)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两种要件,其投标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投标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16-11-04 14:00
投标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2016-11-04 14:3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重庆电子工程职业职业学院招投标办室(南校区3312室)
开标时间: 2016-11-04 14:30
开标地点:重庆电子工程职业职业学院招投标办室(南校区3312室)
采购人: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
采购经办人:张正俊
采购人电话:02365928235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重庆大学城东路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