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为保证本项目的顺利实施,投标人须为本项目提供项目经理1名,并提供该人员在本公司缴纳的社保凭据证明。
2、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3、注册地不在重庆市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须提供入渝从事消防施工相关备案凭证。
获取招标文件期限:2016-10-14 16:30 至 2016-11-15 09:30
招标文件购买费:¥500.00元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
方式或事项:
(一)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于公告发布之日(2016年 10 月 14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二)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2016年10月 14日)起五个工作日。
(三)招标文件购买费:招标文件购买费为500元/份(售后不退),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在投标(开标)地点缴纳。若投标人为微型企业且所投标产品为微型企业生产的,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核实认定后,可在本项目采购结果公告后持招标文件购买费收据原件办理退还手续(微型企业的认定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
(四)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两种要件,其投标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投标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16-11-15 09:00
投标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2016-11-15 09:3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南岸区学府大道66号(明德楼内一楼103会议室)
开标时间: 2016-11-15 09:30
开标地点:重庆市南岸区学府大道66号(明德楼内一楼103会议室)
采购人:重庆交通大学
采购经办人:张老师
采购人电话:023-62652445
采购人地址:重庆南岸区学府大道66号
代理机构:重庆交通大学
代理机构经办人:张老师
代理机构电话:023-62652445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南岸区学府大道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