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项内容 | 预算金额 | 数量 | 单位 | 小计 | 备注 |
|---|---|---|---|---|---|
| 南岸区公安消防支队明佳路消防站家具采购 | ¥564,524.00 | 1 | 批 | ¥564,524.00 | (一)、用途:办公 (二)、数量:1批 (三)、简要技术规格描述:餐桌:面材:0.6mmAAA级胡桃木皮经烘干、防虫、防腐处理经久耐用,不开裂,采用机械化贴面,表面平整耐久等,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四)、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供应产品属于节能、环保产品以及原产地在西部地区的,将进行政策性加分,详细规则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合格的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一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是在中国境内从事家具生产的企业法人;
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必须同时包括:办公家具、软体家具、金属家具的设计开发、生产);
3、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必须同时包括:办公家具、软体家具、金属家具的设计开发、生产);
4、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GB/T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必须同时包括:办公家具、软体家具、金属家具的设计开发、生产);
5、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十环认证)(认证范围必须同时包含:浸渍纸饰面板式家具、油漆饰面板式家具、钢木家具、实木家具、软体家具);
6、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CQC质量环保认证证书(认证范围必须同时包含:木制办公家具、金属办公家具、沙发);
7、为保障本项目的售后服务,供应商如为外地企业的,须在渝设有稳定的售后服务机构(在渝设立售后服务机构的,须提供在渝工商注册证明;在渝有授权服务机构的,须提供授权书或服务协议);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获取招标文件期限:2016-10-13 09:00 至 2016-10-20 17:00
招标文件购买费:¥500.00元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重庆和定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市渝北区龙溪镇花卉东路38号)
方式或事项:
(一)凡有意参加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请携带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上述“(二)特定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于2016年10月13日起至10月2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重庆和定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市渝北区龙溪镇花卉东路38号)购买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为:500元/份,售后不退。若供应商为微型企业且所投标产品为微型企业生产的,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核实认定后,可在本项目采购结果公告后持磋商文件购买费发票原件至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手续(微型企业的认定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供应商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
本项目澄清、补遗等磋商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均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http://www.cqgp.gov.cn)发布,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实质性要求内容。
(三)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三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3、缴纳了竞争性磋商文件购买费。
(四)采购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投标开始时间: 2016-10-25 14:30
投标结束时间: 2016-10-25 14:30
投标地点:重庆和定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市渝北区龙溪镇花卉园东路38号)
开标时间: 2016-10-25 14:30
开标地点:重庆和定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市渝北区龙溪镇花卉园东路38号)
采购人:重庆市南岸区公安消防支队
采购经办人:戈老师
采购人电话:023-62387953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南岸区茶园新区天文大道22号
代理机构:重庆和定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经办人:张女士
代理机构电话:023-86715374
代理机构传真:023-86715397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龙溪镇花卉园东路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