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竞标人如为制造商,需提供竞标产品制造商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乘客电梯A级),制造商具有电梯类型安装、维修全A级资质。
2、竞标人如为代理商,除需提供竞标产品制造商的特种设备生产、安装、维修资格许可证,代理商还需具备乘客电梯安装、维修B级资质及以上。所投品牌必须符合特定资格条件第一条针对竞标制造商的要求。
3、竞标产品制造商具有ISO9001和ISO14001,GB/T28001认证证书。
4、竞标产品具有电梯能源效率环保证书A级。
5、必须获得国家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制造许可证》(具备A级以上客梯,且乘客电梯梯速不得小于7.0m/s的制造资质)。
获取招标文件期限:2016-10-13 17:00 至 2016-10-20 09:30
招标文件购买费:¥300.00元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方式或事项:
(一)凡有意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请于公告发布之日(2016年 10月13日)起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下载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谈判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谈判实质性要求内容。
(二)按《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竞标报名及保证金缴纳的通知》(渝财采购?2013?30号)文的规定,报名方式为谈判当天现场报名。
(三)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为:300元/份(售后不退), 供应商必须在本项目谈判地点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若竞标人为微型企业且所竞标产品为微型企业生产的,谈判时由谈判小组核实认定后,可在本项目采购结果公告后持谈判文件购买费收据原件至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手续(微型企业的认定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竞标人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
(四)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两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投标开始时间: 2016-10-20 09:30
投标结束时间: 2016-10-20 10:00
投标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机电设备招投标?政府采购分中心开标厅(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栋,见当日一楼大厅指示牌)
开标时间: 2016-10-20 10:00
开标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机电设备招投标?政府采购分中心开标厅(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栋,见当日一楼大厅指示牌)
采购人:重庆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高速公路第三支队
采购经办人:谢老师
采购人电话:023-79080011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黔江区城西7路2号
代理机构:北京国储思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代理机构经办人:杨女士
代理机构电话:023-63668836
代理机构传真:023-63668836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两路口新干线大厦A座1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