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城市规划编制甲级资质(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带至开标现场备查)。
2、投入本项目的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城市规划师资格(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带至开标现场备查)。
注:各潜在投标人须做出书面承诺在业主召开各汇报会时须项目负责人必须到场,专业技术会或需要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的会议必须到场。书面承诺格式自理附投标函最后一页。
3、人员要求: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高级职称。
以上资格条件提供相应资质或资格证书或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以上人员要求需提供所在投标单位2014年1月至2016年8月所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加盖社保局章)
获取招标文件期限:2016-10-12 09:00 至 2016-11-01 15:00
招标文件购买费:¥200.00元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供应商自行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和璧山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方式或事项:
(一)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二)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在投标(开标)地点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若投标人为微型企业且所投标产品为微型企业生产的,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核实认定后,可在本项目采购结果公告后持招标文件购买费发票原件至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手续(微型企业的认定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
(三)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两种要件,其投标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投标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投标开始时间: 2016-11-01 15:00
投标结束时间: 2016-11-01 15:00
投标地点:重庆市璧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沿河西路南段78号)
开标时间: 2016-11-01 15:00
开标地点:重庆市璧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沿河西路南段78号)
采购人:重庆绿岛新区管理委员会
采购经办人:付易
采购人电话:023-41445773
采购人地址:绿岛新区
代理机构:重庆西征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经办人:陈颖轩
代理机构电话:023-61922352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南岸新区玉马池工业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