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获取招标文件期限:2016-10-11 17:05 至 2016-10-17 17:05
招标文件购买费:¥0.00元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本公告附件
方式或事项:
(一)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二)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在投标(开标)地点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若投标人为微型企业且所投标产品为微型企业生产的,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核实认定后,可在本项目采购结果公告后持招标文件购买费发票原件至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手续(微型企业的认定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
(三)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两种要件,其投标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投标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文件提交开始时间:2016-10-11 17:00
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6-10-17 17:00
审查日期:2016年10月18日
文件提交地点:重庆市永川区萱花路439号后勤综合楼五楼
审查标准、方法:
报名单位需递交的资质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需有效证件,经营范围具有相关内容)
2、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可不提交)
3、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可不提交)
4、投标公司委托负责本次招标事宜人的授权委托书。(请留联系方式)
5、负责本次招标事宜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开标时间: 2016-10-27 15:00
开标地点:重庆市永川区萱花路439号后勤综合楼(上述开标时间为暂定时间,具体开标时间、地点以招标文件为准)
采购人:重庆医科大学附属永川医院
采购经办人:毛老师
采购人电话:023-85381626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永川区萱花路43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