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格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特定资格条件(按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编写并装订成册)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原件备查)
2、具备有效的国家、地方税务登记证书副本;(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原件备查)
3、具备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原件备查)
4、分包2需具备《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副本;(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原件备查)
5、分包2需提供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以及《医疗器械产品生产制造认可表》;(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
6、投标人是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备查;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备查。
注:投标供应商必须将上述要求提供备查的原件随身携带至开标现场备查。询价小组要求核验原件的,投标供应商应及时提供。原件未提交、逾期提交或补充提交的,询价小组有权将其作无效投标处理。
获取招标文件期限:2016-10-09 18:00 至 2016-10-13 18:00
招标文件购买费:¥0.00元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网上直接下载
方式或事项:
(一)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或《忠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二)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两种要件,其投标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投标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投标开始时间: 2016-10-14 09:30
投标结束时间: 2016-10-14 10:00
投标地点:忠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开标一室
开标时间: 2016-10-14 10:00
开标地点:忠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开标一室
采购人:重庆市忠县新立中心卫生院
采购经办人:吴院长
采购人电话:13996651555
采购人地址:忠县新立镇新立街240号
代理机构:重庆市忠县交易中心
代理机构经办人:交易中心
代理机构电话:54214466
代理机构地址:忠县忠州街道大桥路10号附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