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目录明细 | 单价限价(最高) | 数量 | 总限价(最高) | ||||
|---|---|---|---|---|---|---|---|
| 219,132.5 元 | 1 项目 | 219,132.5 元 | ||||
采购目录明细 | 单价限价(最高) | 数量 | 总限价(最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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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9,132.5 元 | 1 项目 | 219,132.5 元 | ||||
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完成安装。
重庆幼儿师高等专科学校梨园校区一楼食堂(云阳县望江大道1338号)
1.中标供应商应保证提供的设备系全新的、完整的、未使用过的,且随同设备的所有技术资料齐全。
2.中标供应商应提供具有相关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监测报告,作为验收的重要依据。学校与云阳县生态环境局代表进行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后送审计结算。云阳县生态环境局可要求复测,若未达油烟排放浓度值≤0.3mg/m,非甲烷总烃排度:≤5mg/m3排放标准,则不予验收通过。
本次报价为人民币报价,包含:货物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装卸费、培训费、保险费、检测费、税费(含关税)等所有费用。采购人不再承担本项目其他任何费用。
达到云阳县生态环境局要求验收完毕后,送审结算后一次性付款。
自验收通过之日起,设备质保期限五年。
(1)保证货物符合规定的质量、技术规格和性能,在使用期内能良好运转。
(2)在质量保证期内,对于有设计、工艺或材料缺陷的设备导致的故障由中标单位解决。除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者,出现上述情况,中标供应商应承诺在收到学校通知后3 天内,给予免费返修或更换故障件。
(3)设备安装前,货物到达后双方对设备进行检验。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的采购活动。否则视为围标串标行为,将被列入我校黑名单。
本项目存在围标串标行为的公司将被列入我校黑名单,列入我校招投标和采购不良行为记录黑名单的自然人及其关联的公司不得参加我校所有项目投标,若参与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采购人不统一组织踏勘,供应商可自采购公告发布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自行对项目现场进行踏勘,现场踏勘时间为工作日10:00-17:00;供应商派往现场进行踏勘的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人数不超过2人,并应自觉遵守采购人项目地的秩序、安全、保密管理等相关规定。无论供应商是否踏勘过现场,均被认为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经踏勘现场,对本合同项目的风险和义务已经十分了解,并在其响应文件中已充分考虑了现场和环境条件。供应商应自行承担现场踏勘的责任、风险及有关费用,采购人不对各供应商在考查现场时遇到的任何事故或人身伤害承担责任及费用。
结果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中标(成交)供应商须在15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逾期未签订且无正当理由的,取消其中标(成交)资格并纳入不良行为记录。采购人有权按评审排序顺延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或重新开展采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