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重庆市教育矫治局食堂生鲜物资及干副粮油物资配送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chongqing.gov.cn/)网上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6月2日 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号:CQS26C00997 采购执行编号:ZC-20260108
项目名称:重庆市教育矫治局食堂生鲜物资及干副粮油物资配送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400,000.00元
最高限价:3,400,000.00元
采购需求:
| 包内容 | 最高限价 | 数量 | 单位 | 服务要求 |
|---|---|---|---|---|
| 食堂生鲜物资配送服务 | 3,100,000.00元 | 1 | 项 | 详见招标文件。 |
| 包内容 | 最高限价 | 数量 | 单位 | 服务要求 |
|---|---|---|---|---|
| 食堂干副粮油物资配送服务 | 300,000.00元 | 1 | 项 | 详见招标文件。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合同一年一签,第一年服务期满且经采购人考核满意度达到90%后方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包1:本分包预留不低于预算总额的3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注:1.投标人为小微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投标人为中型企业,应将项目预算总额的18%以上分包给小微企业,并提供自身和分包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同时还应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中应明确接受分包企业承担的工作内容,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采购包合同总金额的比例)。
3.投标人为非中小微企业(例如:大型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等),应将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分包给中小企业(其中分包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投标人应提供分包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中应明确接受分包企业承担的工作内容,中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采购包合同总金额的比例)。
包2:本分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注:1.投标人为小微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投标人为中型企业,应将项目预算总额的60%以上分包给小微企业,并提供自身和分包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同时还应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中应明确接受分包企业承担的工作内容,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采购包合同总金额的比例)。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获取文件期限:2026年5月12日 至 2026年5月19日。
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文件购买费:0.00元/包
获取文件地点: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chongqing.gov.cn/)网上下载
方式或事项:
(一)投标人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chongqing.gov.cn/)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三)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四)招标文件提供期限
1.招标文件提供期:2026年5月12日至2026年5月19日17:00(北京时间)。
2.招标文件售价:0元/分包。
3.招标文件购买方式
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将《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扫描或拍照后发送至591349814@qq.com(邮箱)。
4.投标人须满足以下两种要件,其投标文件才能被接受:
(1)按时签到并递交了投标文件;
(2)按时发送了《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
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6年6月2日 09:3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6年6月2日 10:0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2层)
开标时间: 2026年6月2日 10:00
开标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2层)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五)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的规定,落实《财政部 工业信息化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的意见》(财库〔2025〕30号)。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重庆市教育矫治局
采购经办人:徐老师
采购人电话:023-67508282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黄龙路12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四川精正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经办人:王老师
代理机构电话:15528829668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巴南区渝南大道87号4-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老师
项目联系人电话:155288296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