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总预算:135,800 元
项目类型:服务类
价格类型:总价
包 1(标的物种数:1)
最大成交供应商数量:1家采购目录明细 | 单价限价(最高) | 数量 | 总限价(最高) | ||||
|---|---|---|---|---|---|---|---|
| 135,800 元 | 1 项 | 135,800 元 | ||||
采购目录明细 | 单价限价(最高) | 数量 | 总限价(最高) | ||||
|---|---|---|---|---|---|---|---|
| 135,800 元 | 1 项 | 135,800 元 | ||||
自合同签订一年。
本项目报价为包干价,报价须为人民币综合报价,应包含以下费用:人员工资(保险、津贴等)、人员补贴、作业设备、劳务、水肥、农药、运输、装卸、利润、养护、税金、绿植移栽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成交供应商应在保证服务期和服务质量的前提下服务,服务中的一切风险(包括安全事故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采购人根据《附件一:养护管理服务规范及考核标准》对成交供应商进行每月考核,供应商需提供上一个月维护记录。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按季度支付养护服务费用,合同期满后一个月内向成交供应商结清所有合同金额。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结果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七个工作日内,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