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总预算:20,000 元
项目类型:货物类
价格类型:总价
包 1(标的物种数:1)
最大成交供应商数量:1家采购目录明细 | 单价限价(最高) | 数量 | 总限价(最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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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00 元 | 1 件 | 20,000 元 | ||||
采购目录明细 | 单价限价(最高) | 数量 | 总限价(最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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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00 元 | 1 件 | 20,000 元 | ||||
一类部件(主要部件):处理器、主板、电源、内存、硬盘、显卡自签收之日起保修三年,与厂家保修时间不符时以厂家保修时间为准。二类部件:声卡、光驱、散热器等自签收之日起保修一年。其它部件:机箱面板、指示灯、风扇机箱、外部开关按键等自签收之日起保修三个月。
供应商需提供送货上门以及安装调试服务,货物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供应商开具正式发票,采购人收到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以转账方式一次性支付合同全部款项。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报价应包含承接采购人项目所需要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服务费、人工费及提供服务所需的设备或货物购买(制造)费、辅材费、交通费及各种应缴纳的税费。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