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总预算:500,000 元
项目类型:工程类
价格类型:折扣比率
包 1(标的物种数:1)
保证金金额:10,000 元最大成交供应商数量:1家采购目录明细 | 限价(最高) | 数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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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0 % | 1 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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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询问
比选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竞选人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竞选人询问可以是口头或书面形式。
(二)质疑
竞选人认为竞争性比选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伤害的,可向比选人或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
提出质疑的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竞选人。
1.质疑时限、内容
1.1竞选人对竞争性比选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2026年5月8日18:00前提出。
1.2 竞选人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应在各采购程序环节时提出。
1.3竞选人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当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内提出。
1.4竞选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4.1竞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4.2质疑项目的名称、项目号以及采购执行编号;
1.4.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1.4.4事实依据;
1.4.5必要的法律依据;
1.4.6提出质疑的日期;
1.4.7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1.4.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竞选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1.5竞选人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竞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质疑答复
比选人、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竞选人的书面质疑后3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竞选人和其他有关竞选人。
3.其他
竞选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4.质疑联系方式详见第一篇“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