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总预算:300,000 元
项目类型:服务类
价格类型:折扣比率
包 1(标的物种数:1)
保证金金额:5,000 元最大成交供应商数量:1家采购目录明细 | 限价(最高) | 数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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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0 % | 1 项 | ||||
采购目录明细 | 限价(最高) | 数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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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5、为深入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条例》,按照《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办法》要求,为确保我院采购需求符合公平竞争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防止出现排除、限制竞争问题,现将《重庆市大足区医疗卫生强基工程建设项目(大足区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项目)设计服务》采购文件进行公平竞争公开征求意见。如有异议请拨打电话:023-437224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