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总预算:250,000 元
项目类型:货物类
价格类型:总价
包 1(标的物种数:1)
最大成交供应商数量:1家采购目录明细 | 单价限价(最高) | 数量 | 总限价(最高) | ||
|---|---|---|---|---|---|
| 250,000 元 | 1 件 | 250,000 元 |
采购目录明细 | 单价限价(最高) | 数量 | 总限价(最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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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0,000 元 | 1 件 | 250,000 元 |
1.报价需包含仪器送货、安装、调试以及后期拆机费用。
2.报价包含租赁期的质保费用,费用包含不仅限于:备件费,工时费,上门费等。
*3.在租赁期内,提供12个月质保。质保须由仪器品牌方或制造商提供原厂售后服务,可通过官方800或400报修。
*4.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原厂售后服务承诺。
5.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并执行后,开具当年租赁费用发票,收到发票后30天内支付当年租赁费用。
6. 出租的气质联用仪生产日期不早于2023年1月;性能不低于赛默飞TSQ 9000。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