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总预算:30,900 元
项目类型:服务类
价格类型:总价
包 1(标的物种数:1)
最大成交供应商数量:1家采购目录明细 | 单价限价(最高) | 数量 | 总限价(最高) | ||
|---|---|---|---|---|---|
| 30,900 元 | 1 件 | 30,900 元 |
采购目录明细 | 单价限价(最高) | 数量 | 总限价(最高) | ||
|---|---|---|---|---|---|
| 30,900 元 | 1 件 | 30,900 元 |
(1)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服务费、人工费及车辆转运、挖机设备、抽水设备、消毒药剂及各种应纳的税费等所有费用。因中选人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2)供应商的报价不能超过本公告中最高限价,否则采购人有权作否决参选处理。
验收合格后,供应商出具有效发票给采购人,采购人收到发票后在20个工作日内通过银行转账将该次服务费转至供应商指定银行账户。
注:货款支付前,中选人须提供符合采购人财务要求的发票。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结果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七个工作日内,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